甘肃华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信息公开
2025-09-09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要求,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及时公开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,主动接受社会监督。我公司现将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开如下,接受社会各界监督。
一、单位基本信息
单位名称:甘肃华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
单位地址:天水市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社棠工业园渭水路3号
二、责任人员信息
责任类型 | 姓名 | 联系电话 |
主要负责人 | 缑建荣 | 0938-2352039 |
环保负责人 | 赵思超 | 17709382670 |
骨料产生负责人 | 温满录 | 15193119870 |
混凝土产生负责人 | 吴俊杰 | 13679385739 |
贮存负责人 | 蔡亚丽 | 18418192268 |
三、危险废物委托处理信息
委托处理资质单位:甘肃龙盛绿城生态环保有限公司
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:GS620104045
四、贮存场所及贮存量信息
贮存场所位置:华建新材料骨料车间配送中心库房
贮存场所面积及最大贮存量:面积20 平方米,最大贮存量3 吨
五、危险废物具体信息
危废类别 | 危废代码 | 主要成分 | 有害成分 | 产生环节及设施 | 危险特性 | 储存措施及去向 |
HW08 废矿物油 | 900-217-08(废润滑油)、900-218-08(废液压油) | 矿物油、烃类化合物 | 石油烃、PAHs、苯系物等 | 机械设备维修保养过程中产生,涉及圆锥机制砂机油站、皮带机滚筒及减速机、搅拌机、螺旋输送机、装载机 | 毒性、易燃性
| 集中收集贮存在危废暂存间,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
|
HW49 废包装物 | 900-041-49 | 金属包装材料 | 残留的石油烃、PAHs、苯系物等 | 上述设备维修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包装材料 |
六、安全注意事项
1.贮存及处置区域严禁明火,禁止吸烟;
2.禁止将危险废物倒入水渠、下水道等排水系统;操作时必须佩戴防护手套;
3.若发生火警,应使用灭火器灭火,严禁用水直接扑救;
4.若危险废物沾及眼睛,立即用大量清水持续冲洗,并及时就医诊治。
七、应急处置措施
1.当危险废物发生泄漏等异常情况时,发现人员须立即上报部门负责人或环保负责人。相关负责人接到报告后,应立即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,组织应急救援人员赶往事发地点开展先期处置。
2.若发生人员受伤,优先实施救援,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应急救护,并迅速送医救治。现场抢险人员必须全程穿戴防护服装、防毒面具等防护装备,严格遵循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开展现场抢修工作,防止污染扩散及二次事故发生。